作为常宁市房产局的局长,需要承担以下职责和工作重点:
1.
负责领导和指导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,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房地产政策法规,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,保障合法权益。
2.
参与城市规划编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指导土地供应、出让和管理工作,确保土地使用合法合规。
3.
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资质审查和项目审批管理,监督房地产开发过程,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。
4.
制定和实施符合常宁市实际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,控制房价过快上涨,维护市场稳定。
5.
处理涉房信访投诉,维护社会稳定,提供相关房产证、土地证等公共服务。
6.
组织开展房产局内部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,加强队伍能力建设,提升廉洁自律意识。
1.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调控,平衡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,稳定房地产市场秩序。
2. 建立健全房地产信息公开机制,提高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度,促进市场健康发展。
3. 关注住房保障工作,推动常宁市的房地产市场与城乡建设相协调,满足人民群众对住房的需求。
4. 增强部门服务意识,提高服务效率,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,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。